This article was translated into Chinese and published on WeChat through a collaboration with Chinese for Affirmative Action
作者:婉婷
(Image courtesy of Slate)
注意:本文改編自我們之前發表的一篇文章「我與家人談論 ACA-5」,以便能夠在微信上重新發佈其內容。在此處查看原始文章
平權運動這次又上新聞了——這次是在德克薩斯州。 你可能還記得2016年費捨爾訴德克薩斯大學案(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 case),其中一名名叫阿比蓋爾·費捨爾(Abigail Fisher)的白人學生在反平權行動組織SFFA的幫助下,起訴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基於種族拒絕她入學。法院最終作出有利於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UT Austin)的裁決,也就是支持該大學對種族的考量成為錄取政策的一部分。
2021年,SFFA帶著一個非常相似的案例回來了:SFFA訴德克薩斯大學(SFFA v. University of Texas)。該組織代表兩名指責大學以種族為由拒絕他們入學的白人學生提起訴訟,但聯邦法官羅伯特·皮特曼(Robert Pitman)再次做出有利於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的裁決。皮特曼表示,類似的法律論點已經在最高法院層面提出過兩次,而且最近的這個案件證據「嚴重」不足以重新提起訴訟。換句話說,SFFA無法再度提出對大學的訴訟。
雖然我們可以辯論這些案件的法律或判決的細節,但我更感興趣的是這些類型的案件所代表的誤解。
無論如何,Fisher的案例幾乎沒有任何依據:在成績低於Fisher的學生中,只有5名黑人和拉丁裔學生被錄取,而42名是白人。168名黑人和拉丁裔學生的成績和費捨爾一樣好或甚至比她更好,但還是被拒絕錄取。攻擊有種族意識的錄取政策意味著我們生活在一個種族無關緊要的國家;或者,有種族意識的錄取政策在任何方面都無助於其解決種族不平等問題的目標。
因此,為了幫助我們瞭解這個最新案例發生的更廣泛的背景,我想解決關於這兩個常見觀點的誤解:
「學生可能面臨的教育障礙(即無法負擔額外的輔導、放學後不得不做兼職而不是學習等)是階級問題。因此,沒有必要在此處考慮種族。」 「在解決學生申請大學之前就存在的教育不平等問題這方面,基於種族的平權行動只是應急方案。」
觀點一:「學生可能面臨的教育障礙(即無法負擔額外的輔導、放學後不得不做兼職而不是學習等)是階級問題。因此,沒有必要在此處考慮種族。」
也許另一種說法是:種族重要嗎?繼而引出,有對種族進行考量的錄取仍然重要嗎?
這個最新的平權行動案,是在近代歷史上最重要的種族正義抗議活動大約一年後出現的,儘管「黑人的命也是命」 (BLM)運動本身成立於2013年。我想首先重申,亞裔美國人絕對面臨種族主義,亞裔美國人的生命絕對也是命。我將第一個譴責任何說亞洲人的命不重要的人。但目前的美國對白人生命的重視,遠超過對於亞裔、非裔、拉丁裔、原住民和所有其他非白人的生命。因此,「黑人的命也是命」 運動要求美國注意我們仍在與種族主義作鬥爭的事實。大多數人不會帶著「白人的生命比其他人的生命更重要」的標誌四處奔波,但我們知道,尤其是對我們這些非白人來說,這就是事實。
種族主義被根植於我們國家的根基之中。正如心聲成員棣華之前一篇文章中所闡述的那樣,「種族主義意識形態是隨著經濟和政治環境的變化而潮起潮落的。也就是說,當種族主義信仰服務於將某些人群邊緣化來獲得正向激勵的社會和政治架構時,種族主義就會激增……從他們在殖民時代被奴役開始,美國的非裔就面臨著剝削。
正如歷史學家芭芭拉·菲爾茲(Barbara Fields)所說,奴隸制的目的不是「產生白人至上」,而是「生產棉花、糖、大米或煙草」:奴役創造了一類人,他們被剝奪了自由、財產和權利,被迫提供必要的勞動力,以使經濟作物農業等殖民經濟企業獲得起步。對白人種植園主們來說,因為奴隸勞動是無償的和終生的,他們可以獲得比雇傭勞動力或臨時勞工(例如契約僕人)更高的利潤。種族主義信仰認為非洲人‘天生’或‘生物學上’比白人低等,應該被奴役,因為他們無法生存,否則非洲人遭到奴役的生活狀態無疑就坐實了奴主們剝奪非洲人勞動階級權利並壓迫他們的行為。」
當然,奴隸制嚴格來說在1865年已經被廢除了,但是在奴隸制被廢除之後,政府就實施了黑人法典(Black Code),這本質上是用一種合法的方式,讓非裔公民處於契約奴役狀態,並剝奪了他們的投票權,控制他們的居住地和生活方式,並為了補充勞動力而強令黑人兒童做工,這雖然不是奴役,而是僅次於之。1867年的重建法案削弱了黑人法典的影響,讓許多黑人開始參與政治,但重建只持續了12年。 報復性立法隨後迎來了吉姆·克勞法案(Jim Crow) 時代。在這個時代,非裔和白人在生活的各個方面都被隔離:教育、住房、公共交通、餐館、監獄、飲水機、浴室等。這在實踐中意味著,就算黑人獲得了自己的生存空間,他們周遭的環境往往是惡劣的:資金不足且極度擁擠的學校,糟糕的醫院設施等等。
那亞裔呢?在吉姆·克勞法(Jim Crow)時代,這個國家的亞洲人並不多,但亞洲人通常不被認為是白人,而且還受到學校隔離、反通婚法的約束(即不允許白人和亞裔通婚)和歧視性的商業行為。禁止所有中國勞工移民的《排華法案》是美國第一部排除特定族群的移民法。國會通過該法案是為了緩解白人工人對維護「種族純潔性」和據稱中國男人會接替他們的工作的擔憂(聽起來很熟悉?),儘管中國人僅佔全國人口的0.002%。
「但是我們亞裔努力工作才到達現在的位置!看?我們經歷了太多的種族主義,但與非裔不同的是,我們仍然擁有如此高的家庭收入和教育成就!」
亞洲人在來到這個國家時無疑面臨著巨大的挑戰。但我們還沒有完全瞭解歷史。首先,雖然任何非白人美國人在美國都面臨種族主義,但非裔在美國被奴役了200年,而亞裔則沒有。請不要將此聲明解釋為我聲稱亞裔在美國不會面臨種族主義和苦難。這是我在微信上看到的一種普遍的情緒,尤其是當一篇文章談論其他少數民族所經歷的種族主義時。但我要表達的並不是這個觀點。
被奴役有什麼後果?奴隸制結束後,一切問題都神奇地解決了嗎?完全不,正如我們從黑人法典和吉姆·克勞法案時代看到的那樣。但是,一旦我們取消了吉姆克勞法,一切矛盾就神奇地消失了嗎?我們許多第二代孩子都瞭解美國歷史上的奴隸制和種族隔離,但在吉姆·克勞法之後,揮之不去的種族主義複雜得多。以下是《紐約時報》最近的一篇文章對其的描述:
「儘管不受限制的歧視仍然在為美國非裔分流機會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但今天最有效地維持種族等級的是美國白人長達數百年的經濟領先優勢。一旦法律開始禁止對非裔的種族歧視,美國白人就創造了所謂的種族中立手段來維持政治和經濟權力。例如,在第15條修正案授予非裔投票權後不久,許多州的白人政治家意識到最近獲釋的美國黑人都陷於赤貧,便實施了人頭稅政策。換句話說,美國白人早就知道,在一個非裔過分貧窮並被阻止建立財富的國家,涉及金錢的規則和政策對於維持種族界限幾乎與法律隔離一樣有效。如果美國白人利用他們世代積累的財富和更高的收入,可以輕而易舉地購買昂貴的飛地,並擁有著大多數美國黑人家庭承受能力之外的公立學校,那麼白人就不必制定強制隔離住房和學校的法律。」
時至今日,由於這個國家的歷史,非裔在生活的許多方面都仍然面臨巨大的劣勢,包括就業、教育、住房等。
但是,我們的亞裔家人們是如何融入的呢?我們可以在1965年的《移民法》中找到答案,該法取消了早先基於國籍的移民配額(現在有了真正的配額),而是優先考慮家庭團聚、技術工人和專業人士。1965年以後,大量亞裔移民到美國,亞裔在美國的比例從1965年的不到1%上升到2015年的6%,而現代。亞洲移民潮佔所有移民的四分之一。
自1965年,由於移民政策有利於技術工人和專業人士,來自南亞和東亞的移民比美國出生的居民更有可能擁有學士學位或以上學位。之後是1990年的移民法,增加了永久工作簽證的數量,並對臨時技術工人類別進行了更改,再次變得有利於受過高等教育的高技術移民。
沒有人在美國的土地上完全瞭解其歷史。即使我出生在這裡,我也在不斷學習。我許多在亞洲國家長大的朋友都告訴我,來到美國,他們從多數人到少數人,是他們第一次意識到自己的種族身份。但如果我們回顧歷史,1965年後移民到這個國家的亞洲人,包括很多我們的家人,由於移民政策的結構方式,平均受教育程度更高,技能也更高。許多人最終進入了高薪領域,如科學、醫學、技術和金融。 我並不是說作為亞洲移民來到這個國家很容易,或者我們不會面臨歧視。我也不是說1965年後來到美國的每個亞洲人都擁有博士學位。你只需要看看其他亞裔美國移民群體,就能知道這一點,他們逃離越南、緬甸和不丹,為了躲避家鄉的衝突。作為難民從飽受戰爭蹂躪的國家抵達,不可避免地會導致家庭收入中位數低於平均水平,教育程度較低。紐約市的華裔美國人也是所有種族中貧困率最高的群體之一。但許多亞裔在抵達這個國家時確實在這裡獲得了更多的領先優勢,因為他們碰巧是在他們的祖國,這是已經開始就已經擁有社會和經濟優勢的人。
A同樣,因為亞裔並沒有像非裔那樣經歷奴隸制的遺產,尤其是在吉姆·克勞時代結束一年後的1965年之後移民到美國的亞裔。1965年之後的亞洲移民抵達了一個剛剛廢止基於種族、膚色、宗教、性別或民族血統的歧視的國家:1964年的民權法案,這是一項由馬丁·路德·金等許多活動家贏得的勝利。1965亞洲移民不是在被奴役了200年後才開始他們在美國的生活,但他們能夠從以前被奴役的人帶來的法律變革中受益。
同樣,這本質上不是任何亞洲人的錯,也不意味著亞洲人不會經歷苦難和種族主義。這只意味著,正如我們的鬥爭是真實的一樣,非裔的鬥爭也是非常真實的,只是有時與我們的鬥爭非常不同。通過生活在這個國家,我們繼承了它的遺產,無論我們是否決定承認它。無論我們喜歡與否,我們的生活都會受到這一遺產的影響。
為什麼我在談論平權行動時要提到所有這些歷史?在大學申請過程中,額外考慮種族只是試圖考慮這樣一個事實,即我們仍然生活在這個國家種族主義的重壓之下。種族不可避免地塑造了每個人的生活——白人、亞裔、非裔、拉丁裔或美洲原住民,或任何他們的組合。
9/11事件之後,針對南亞裔美國人的仇恨犯罪激增,甚至一系列導致涉及謀殺和永久性腦損傷的事件。今天,在2020年,在舊金山,人們因為長得像中國人而在街上被吐唾沫。由於新冠疫情,針對亞太裔的仇恨犯罪在全國範圍內呈上升趨勢,我寫了一整篇論文,討論華裔女性面臨的由新冠疫情引發的反亞種族主義。亞裔的生命很重要,但美國似乎並不認為他們很重要。
目睹這些事很糟糕,然而體驗它們則更是痛苦。聽到有人因「冠狀病毒」在街上對我嗤之以鼻,甚至只是目睹亞特蘭大槍擊案的悲慘事件,都是今年讓我最崩潰的瞬間。但我們必須認識到,這些在街上向亞裔吐口水,告訴他們滾回自己的國家的白人至上主義者中,有很多也是像殺死像喬治·弗洛伊德的兇手,哪怕平均來說,非裔對警察的抵抗很少。
同樣的體系導致主要為有色人種學生提供服務的學校獲得的資金比大多數白人學區少230億美元;對同樣的不當行為,非裔學生受到的處罰比白人學生更頻繁也更嚴厲;非裔孕產婦的死亡率是如此糟糕,以至於這被認為是一個人權方面的問題。非裔的生命很重要,但美國似乎並不認為他們如此。
所以回到最初的關注點:種族不能代替階級。種族與階級密切相關,這是絕對正確的。由於這個國家的奴隸制歷史,非裔被剝奪了世世代代積累財富的機會。但僅僅基於階級的平權行動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
如果我們假設,比較一個貧窮的白人學生和一個貧窮的亞裔學生(為了進行合理的辯論,假設他們的社會經濟地位完全一樣)我們知道這兩個學生長大後都會面臨困難。可能他們倆在成長過程中都要打兩份工,還要照顧生病的親戚,都負擔不起SAT輔導。
但是這個貧窮的白人學生並不會在成長過程中因為他媽媽滑稽的口音而被取笑,也不會在他的班級中被誤認為是其他的白人男孩;這位白人學生從來不必像許多第二代亞裔美國人那樣承擔為家庭翻譯的負擔,並在中學學習如何處理賬單和稅法;這個可憐的白人學生(上帝保佑)更有可能死於意外傷害,不像亞裔,他們15-24歲的主要死因是自殺。因此,階級不能完全解釋針對亞裔的暴力。
同樣的道理,如果我們用非裔學生代替亞裔學生,那個貧窮的白人學生不會在成長過程中見到別人用害怕的眼神看著他並緊緊的抓著手提包離開;那個白人學生,僅僅憑借一個聽起來像白人的名字,就更有可能得到工作面試。與他的非裔同學不同,他的老師會鼓勵那個白人學生參加高級課程。那個白人學生不會因為玩玩具槍而被警察槍殺。這個國家存在超越階級的現實,它們對人們的身心健康產生真正的影響,是有科學依據的。
觀點二:「在解決學生申請大學之前就存在的教育不平等問題這方面,基於種族的平權行動只是應急方案。」
我們都同意一點,即生來有錢的人、白人和男性通常生活更輕鬆,這不一定能怪到他們頭上,而是因為我們所處的社會環境造就了這一情況。平權行動認識到了這一點,因此試圖理清不同人,不同性別和種族之間的不同生活經歷。我們並沒有從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開始起步,而是任意決定挑選一個人群居於其他所有人之上。人生的賽道從一開始就不是公平的。
平權行動絕對是一種應急的嘗試。這些教育不平等早在學生申請大學之前就出現了,如果有人真的相信平權行動可以直接治癒種族主義,我將是第一個強烈反對他們的人。如果我們能從一開始就解決種族不平等問題,純粹根據人的優點來判斷他們,那不是更好嗎?當然是的!問我一百萬次我也會這樣回答。但是我們不能通過突然決定不看種族來解決幾個世紀以來的種族主義問題。
我們必須認識到,現在正在申請大學的非裔、亞裔、拉丁裔和原住民學生的生活都受到種族的影響。換句話說,當我們在大學申請或公共就業申請上標記我們的種族身份時,我們只是提供了一個更全面、更準確的生活畫面,其中種族是產生影響的眾多因素之一。
與此同時,當然,我們必須從一開始就盡我們所能消除這些不平等。我們可以採取平權行動,我們可以投票支持來更好地資助學校。兩者都將朝著同一個目標前進。
結語
儘管大學申請過程已經過好幾年了,為什麼我仍然繼續思考平權行動的重要性?部分是因為平權行動確實繼續影響了我作為一名大學畢業生的生活,但也因為當我們談論平權行動時,我們也在談論在這個國家成為一個種族化的人意味著什麼。這會影響我們所有人,無論我們來自什麼背景。
我們在談論上大學,但我們也在談論如何在我的一生中絕望地希望自己是白人,想知道為什麼一個白人男孩膽敢在公園裡隨意嘲笑我,也在我媽媽告訴我人們一直對她的華裔同事尖叫「滾回你的國家去」時感到無比的悲傷。
高中畢業時,除了「醫學預科」這個模糊的概念之外,我對自己想做的事情一無所知,但不知何故,我在大學的學術軌跡主要集中在種族和民族研究上。也許迄今為止我學到的最大的教訓是:
第一,我作為亞裔的個人經歷甚至無法涵蓋「亞裔美國人」經歷的多樣性;
第二,作為亞裔美國人意味著,要承認並與這個國家的歷史以及其他所有種族群體的經歷共存。對我來說,指責並推翻其他種族群體是無益的,而我們真正應該關注並改變的是使我們成為這個國家的下層公民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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